为深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教学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环境,根据《新疆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新工校发〔2025〕19号)(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订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汪全勇
成 员:夏怡凡、米鸿燕、郑新、齐丽、郭嘉奇、蔡俊杰、汪托弟、孟闪闪、刘芳圣、宋海婷
(二)转专业监督小组
组 长:赵海伟
成 员:侯骏豪、安亚、杨婷
二、转入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工作小组研究决定,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见附表。
二、资格要求
(一)转出资格
根据《新疆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新疆工业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出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转入学院。
(二)转入资格
1.具有新疆工业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4.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退役复学、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专业接收参军入伍后退役复学的转专业学生,可不占用限定的接收指标。
2.在申请者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条件基本相同时,持有与转入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竞赛获奖证书者优先考虑。
3.经济与管理学院只接受在原专业学习过程中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转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转入我院各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学生。
(2)高考科目或选考科目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已成功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6)教育部有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包括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2.若报名学生不超过转入人数上限的1.5倍,所有报名学生直接进入综合面试,面试合格的学生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3.若报名人数超过转入人数上限的1.5倍及以上,根据学生入学以来所修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成绩,即学业成绩,由高至低,遴选不超过转入人数上限的1.5倍的学生进入综合面试(如学生学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所学习《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课程的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遴选),面试合格的学生进入相关专业学习。
4.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专业思想情况。
5.本次转专业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5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具体考核内容
1.综合面试包括个人陈述和专业知识考察及综合能力考察两个环节。
(1)个人陈述(2分钟):包括高考及原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在班级排名、课程成绩、学习基础、主要优势、申请转入我院的目的、展现对原专业和所申请专业的理解、学业设想等。
(2)专业知识考察及综合能力考察:面试老师根据申请学生情况提问,主要为转入专业的专业知识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申请学生当场回答。
2.面试专家根据转入学生综合情况评分,确定面试成绩。
3.面试学生综合成绩由入学以来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具体构成如下:综合成绩(100%)=学业成绩(50%)+面试成绩(50%)(学业成绩为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的平均学分成绩)。
四、考核流程
学生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自愿报名线上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提交纸质材料:2026年3月20日前。
线上报名成功的学生,于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前将个人基本情况、第一学期成绩单(或教务系统成绩截图)复印件、获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提交到B2-A-213办公室(工作时间),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的资格。
(二)初次筛选阶段:2026年3月24日前完成。
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初次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名单及面试安排。
(三)面试阶段: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
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组织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的资格。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2026年4月3日前完成。
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其他说明
1.未尽事宜按《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2.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
3.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宋海婷
转专业工作QQ群:966065333
联系电话:1788131478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3月9日